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资质实行星级评价,从低到高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资质每年集中开展一次。
申请条件及材料
申请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固定工作场所;
(三)具有组织章程和管理制度;
(四)水土保持专职技术人员不少于 10 人,其中:
1、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主编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工作经历;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不少于 2 人(含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 4 人;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水土保持的人员不少于 1 人,水利工程类或其他土木工程类的人员不少于 1 人。
2、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主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的工作经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不少于 2 人(含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不少于 4 人;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水土保持的人员不少于 1 人。
(五)水土保持监测单位配备必要的水土保持监测仪器、设备。
中国水土保持学会一般于每年 4 月发布开展水平评价工作的通知,开放“水平评价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系统”一般开放 3 个月,“系统”关闭后受理截止。
水平评价星级根据综合打分确定。得分
50~60(不含)分为一星级,60~70(不含)分为二星级,70~80(不含)分为三星级,80~90(不含)分为四星级,90~100 分为五星级。陕西、山西、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江西、湖北、河南、湖南、海南、广东、四川、云南、贵州、青海、甘肃、广西、内蒙古、新疆、宁夏、西藏,北京市、上海、重庆、天津等可看这标准准备,资质办理敬请联系王生135****9372电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