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建筑业管理工作要点
2018年3月6日,湖北省住建厅印发《2018年全省建筑业管理工作要点》。
1、促进建筑业保持合理增长。研究完善湖北省重点扶持企业政策,发挥龙头骨干企业的带头作用。引导我省骨干建筑业企业向公路、水利、市政、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重点投资领域拓展。
2、重点推进工程总承包、装配式建筑。
3、扩大信息化应用范围,实现全省监管信息化全覆盖。
4、构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推广市级建筑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全省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建筑市场“黑名单”管理制度。
5、改善招投标行业监管,修订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评标管理办法。
6、继续开展建设工法申报评审工作,开展建设工法技术培训。
7、切实解决一批拖欠工程款的遗留问题,强化制度建设,对失信单位和人员开展联合惩戒。
8、积极稳妥推进建设工程综合保险,继续清理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规范工程履约行为。
四川: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8年1月25日,四川省印发《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1、引导和推动建筑业企业向公路、水利、市政、铁路、城市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建设等重点投资领域拓展。
2、在部分市(州)开展中标候选人评定机制创新试点,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中确定中标候选人。
3、成都、绵阳、泸州要率先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
4、涉及施工质量的结构性材料及重要的功能性材料、设备,由总承包单位采购,建设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5、任何地区和单位不得违法限制或排斥本地区本行业以外的建筑业企业参加工程项目投标。
6、推行双向担保制度,工程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要向对方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和履约担保。
7、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严禁要求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对长期拖欠工程款的单位不得批准新项目开工。
河南:建筑业转型发展行动计划
2018年1月3日,河南省住建厅印发《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筑业转型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
1、优化产业结构
①通过资质引导等手段,培育建筑企业向轨道交通、高铁、市政、港口、水利、公路、地下管廊、装配式建筑等高附加值专业或新兴领域拓展,改变目前同质竞争的局面。
②做大做强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扶持大型企业参与PPP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投资建设,向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企业和工程总承包企业转型。
③推动建筑劳务企业向木工、电工、砖砌、钢筋制作等专业作业企业转型。
2、资质资格管理
①简化工程建设企业资质等级设置;
②并对信用良好、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能力、可足额担保的企业在其资质类别内放宽承揽业务范围限制。
3、加大对建筑类企业授信和贷款额度
①开展以建筑材料、工程设备、在建工程等为抵押和以应收账款、股权、商标权、专利权等为质押的贷款业务。
②建筑企业在省内外承接政府投资(含政府投资占主体)项目,凭经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施工合同和施工许可证,可在我省开户银行申请贷款。
4、鼓励创新创优
①对取得特级总承包施工资质或获得国家级工程质量奖的施工企业,给予不低于50万元的奖励。
②对获得鲁班奖、中州杯奖的项目,建设单位可对施工企业分别按含税工程造价的3%(不超过1000万元)、1.5%(不超过300万元)给予奖励。
获奖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参加建设工程投标时享受加分奖励;项目负责人不受学历、资历、论文数量等限制,可破格申报参评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资格。
5、推进装配式、BIM技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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