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出台《关于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银川市将力争在2018年按照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产业化发展思路,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维护整洁优美有序的城市环境,促进循环经济和生态文明建设。
据介绍,银川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将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方式运作。按照最高不超过30年的政策规定向项目公司授予特许经营权,按照市物价局监审确定的标准(32.8元/吨)给予处置补贴。由项目公司具体负责银川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完好无偿交还政府。
执法、监管方面,银川市城管局将加强对建筑垃圾收运处置全过程监督、控制。实现“源头看得见、运输有定位、终端有计量、查处有证据”与网上供需信息调剂功能,确保在全市范围内实现建筑垃圾的全过程监管,着力解决建筑垃圾运输带泥上路、抛撒严重、偷倒乱倒、行车安全等问题,有效解决建筑垃圾带来的环境问题。
此外,银川市住建局等部门将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制定鼓励使用建筑垃圾再生资源产品的相关政策。由政府投融资的建设项目使用建筑垃圾资源化替代产品,其替代使用量不得少于30%;由社会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使用建筑垃圾资源化替代产品,其替代使用量不得少于10%。对于利用建筑垃圾生产的新型建材,纳入新型墙体材料范畴,执行新型墙体材料相关政策。符合环保、节能要求的产品,可享受新型墙体材料相关的扶持等优惠政策。发改、财政、税务等部门对规范性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企业以“立项资助”、“以奖代补”、“政府贴息”等方式进行扶持。
5-10万元
江西 - 南昌
5-10万元
江苏 - 南京
5-10万元
山西 - 太原
5-10万元
湖北 - 武汉
3-5万元
四川 - 成都
辽宁 - 盘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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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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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 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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